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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日前發布《關于北京市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向各單位征求意見。北京將提前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
根據通告征求意見稿,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銷售和登記注冊的重型燃氣車以及公交和環衛行業重型柴油車須滿足國六b階段標準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本市銷售和登記注冊的輕型汽油車和其余行業重型柴油車須滿足國六b階段標準要求。通告征求意見稿明確,凡在本通告規定的標準實施日期之前已購買的(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和已從外省市轉出遷往本市的(以機動車登記證書的轉移登記日期為準)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要求的車輛,在本通告規定的標準實施日期之后的一個月內可繼續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逾期不再辦理。為保證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順利實施,本市相關部門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車輛,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不予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
據了解,國六排放標準與國五標準相比排放限值更低,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對于輕型汽油車一氧化碳、碳氫、非甲烷總烴和氮氧化物排放,將比國五階段降低50%左右,顆粒物排放降低40%左右;對于重型柴油車,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將比國五階段降低60%以上。實施新標準將有利于提升北京的機動車排放水平,進一步減少污染排放,促進空氣質量改善。